2026年09月27日 12:09 分类:景区单车# 景区共享电动车# 共享解决方案# 共享电动车#
距离国庆假期还有四天,各地针对旅游市场的一轮集中整治已经进入收尾阶段。这一轮整治有一个共同特征:执法清单上,"非法营运"与"车辆秩序"被放在了同一份文件、同一次行动里。
9 月 23 日,九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牵头,联合庐山市(局)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局,启动环庐山旅游市场联合整治再行动,聚焦庐山北门周边、庐山索道及庐山周边民宿集群,紧盯不合理低价游、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导游违规执业与非法营运等突出问题,并明确将常态化巡查"回头看"固化下来。
9 月 21 日,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多部门对景迈山片区开展节前市场主体全覆盖检查,其中"严管交通秩序"一条写明:联合交通部门重点排查接驳营运车辆与运输服务经营行为,严格核查营运车辆资质、从业人员从业资格,严厉打击非法营运、无证载客、超员超载,同步排查景区交通停靠点位、接驳区域的安全防护及秩序管控措施。
9 月 24 日,黄山风景区交通局召开假期部署会暨第三季度安委会扩大会议,要求加大客运市场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网约车顺风车甩客加价等违规行为,同时强调高效做好游客投诉接诉即办、强化网络舆情实时监测、落实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此前台儿庄区 9 月 22 日的假期旅游环境保障工作会议,把"严查黑车非法营运、黄牛揽客"与交通疏导、价格监管并列部署;定安县 9 月 23 日联合七个部门开展节前文旅市场专项检查;格尔木市 9 月 21 日的节前行动,把非法营运"黑车"与虚假宣传、不合理低价游、无证经营写在同一个整治重点里。
这些文件的共同点是:它们都不只针对汽车。整治对象从面包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到景区接驳车、旅游观光车,几乎覆盖了景区门口能载人跑的所有非公交车辆形态。而共享电动车,恰好排在这个序列的同一格。
这是本文要说的第一个反直觉的地方。
执法现场最大的约束是时间。一辆车停在景区出入口,周围没有驾驶人,车身上没有明显的营运标识,那么在第一轮巡查里,它会被归入哪一类,取决于它的形态、它停的位置、以及有没有人在清理时限内来认领它——而不是取决于它背后那家企业有没有备案。
换句话说,共享电动车与非法营运车辆的区别,在纸面上是合规与违法;在现场,只差"一眼能不能被认出来"。
安徽太湖县 2026 年 8 月 12 日发布的通告把这个逻辑写得很直白。该通告由县城管局联合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发出,清理重点有四类:违规投放、无牌无证、未购买保险、未配置安全头盔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超量投放、不按指定区域投放、不按规定停放或停在禁停区域的车辆。处置措施同样直白:对逾期未自行清理回收的共享单车,由城管部门依法拖离或暂扣并集中存放至指定地点,运营企业可持车辆证件或相关所有权证明到集中存放地点办理领车手续;对依法清理并集中存放未认领的,按无主车辆或废弃车辆依法处置。
请注意这份通告里的两个词:"持证件认领"与"按无主车辆处置"。这意味着车辆在现场的命运,取决于企业能不能在时限内出现,并拿出材料证明这辆车是自己的、是合法的。
2026 年 8 月 29 日,东莞阳光热线问政平台上出现一封企业投诉:某公司称在清溪镇投放的两批共享电动车,于 7 月 23 日、24 日连续两日被分多次清理扣押共 2588 台,其间未开具任何收车证明与凭据,车辆扣留在镇内 7 处停车场。
9 月 1 日,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清溪分局的回复,给出了一个对所有共享两轮运营方都值得抄下来的答案。回复首先引用了《东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2023 年 7 月 17 日施行,有效期至 2028 年 7 月 16 日)第三条——本市暂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第九条——未取得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配额的,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本市辖区范围内提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接着说明,本次对现场违法占道车辆进行清理,性质为清理整治,因现场无车辆实际使用人(当事人),无法履行口头告知或书面责令程序。
真正关键的是回复的最后一段:若企业主张对被清理车辆的权属,需配合调查核实并主动提交四类材料——一是被清理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购置发票、权属证明等合法权属依据;二是共享电动自行车合法上路行驶许可、车辆登记上牌凭证;三是企业在该市开展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的道路运营许可、投放审批文件;四是其他能够证明运营及车辆合法性的相关材料。
这四类材料,本质上就是一份共享两轮的"身份自证清单":车是谁的、车能不能上路、企业有没有被允许在这里投、还有没有别的合法性依据。
它本来应该是日常就备好的东西,却在几千台车已经被清走之后,才第一次被完整地索取。这个时序,才是真正的问题所在。
9 月 18 日,唐山市丰南区公安局交管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局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对河头老街景区周边的非法营运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及旅游观光车进行集中查扣。行动抽调 54 名执法力量组建三个专项行动小组,覆盖下午至夜间高峰时段,当日查扣非法营运电动三轮车 4 辆、违规旅游观光车 2 辆、"炸街"改装车 1 辆,并将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
这条新闻最值得景区注意的不是黑三轮,而是"违规旅游观光车 2 辆"。旅游观光车通常是景区自己或景区授权运营方的资产,依然出现在查扣结果里。这说明这套整治的判断依据是车辆的行为与手续,不是车辆的归属和牌子。
对景区而言,这带来一个很具体的推论:假期里出现在联合执法现场的车辆,无论是园区自有的、承包方的、还是第三方投放的,都需要一套能当场核验的身份档案,而不是靠现场口头解释。谁能在十分钟内核完,谁就能少损失一个黄金周的运力。
那么,整治之后留下的出行需求由谁承接?
成都邛崃市对平乐古镇非法营运电动三轮车的整治,给出了一个完整的样本。该整治由市委政法委书记牵头,召集公安、交运、市场监管、文广体旅、平乐镇等单位两次专题会议,出台《平乐镇非法营运电动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立"源头管控、路面攻坚、公交补位、多元安置"的治理路径:先逐户走访、路面调研,摸清非法营运车辆数量、营运时段路线与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建立人员与车辆基础台账;再由市场监管部门对古镇周边 8 家电动三轮车销售经营主体集中约谈,明确严禁销售非标及改装车辆,推动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从销售端卡死增量;路面由公安、交运组成联合执法组攻坚,累计开展专项整治 5 次、依法查扣无证无照非法营运车辆 8 辆;最后联合公交公司现场踏勘,优化开通景区旅游专线,提升通学专线服务能力。
这是一套思路清晰、力度充分的组合拳。但把"公交补位"这一条单独拿出来看,会发现它承接的是"从 A 到 B 的固定线路需求",而黑三轮赖以生存的需求,恰恰是补不上的那部分:散客的最后一公里、散场后的夜间时段、瞬时高峰的溢出客流、以及拖着行李的短距离位移。公交按班次走、按固定线路走、夜间收班早,这些特点决定了它在高峰时段的弹性有限。
黑车不是被打掉的,是被替代掉的。如果清退之后没有人以相近的便利度、相近的价格承接这些需求,那么节后第一周它们就会回来,而且会以更隐蔽的方式回来。
承接者的形态其实已经存在。贵州习水县仙源镇今年避暑旺季联合运营方落地共享电单车便民项目,首批合规投放 100 辆,配套设置 12 个标准化停放点位,点位优先布设在避暑民宿集聚区、生态景区出入口、网红打卡点、集镇商圈、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及村居主干道,并建立"政府监管、企业运维、部门联动、全民共治"的常态化管理机制。山东东平县政府 7 月 31 日对政协提案的答复写得更直接:景区之间公共交通接驳不够便利,游客从城区前往白佛山、在环湖各景点之间转换,往往面临打车费用高、换乘不便;共享电动自行车布设灵活,在城区主干道、环湖公路、景区连接线设置停放点位,既能打通景区间的"最后一公里",也可延伸至景区内部适宜路段。
也就是说,在整治的"堵"这一侧,共享电动车容易被误伤;在"疏"这一侧,它恰恰是最现成的合法替代运力。这两个身份之间的落差,就是假期前这四天最值得补的功课。
为什么这件事值得在节前专门做一次,而不是事后交涉?因为代价不对称。
佛山市禅城区交通部门自 2025 年 5 月以来,已累计拖移转运违规共享电动自行车 51000 多辆、共享自行车 16000 多辆;专项整治采用分片推进、常态化管控模式,每日安排 18 名执法人员、40 名工作人员,调配超 80 辆次清运货车。当地明确采用"代履行"模式,将违规车辆统一拖移至临时停车场集中管控,持续督促企业清退超量投放、安全参数不达标、不符合运营规范的车辆。
拉萨八廓古城管委会自 8 月 11 日起参加由公安交管、城管、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旅游警察等多部门联合组织的两轮、三轮车辆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截至 9 月 10 日累计清理各类违规共享电单车 309 辆,其中马上到 120 辆、迅驰 96 辆、美团 46 辆、青桔 44 辆、松果 2 辆、哈啰 1 辆,整治持续至 10 月收官,并将常态化约谈运营企业。
这些数字的背后是一个简单的事实:被清走的车辆在假日期间不会回来。企业损失的不只是车辆本身,而是它在整个黄金周里本可以完成的每一次周转;而景区损失的是它在这七天里本可以依靠的接驳能力。更麻烦的是,这个损失不会出现在任何一张报表上——它只是表现为"今年假期怎么感觉车不太够"。
回到太湖县通告给出的判断口径:有牌证、有保险、有头盔、按点位停放、不超量。把这五条与东莞清溪要求的四类材料对在一起,可以合并出共享两轮在假期必须"外显"的四件套。
| 四件套 | 要回答的问题 | 现场如何呈现 | 对应依据 |
|---|---|---|---|
| 身份 | 这辆车是谁的 | 车身唯一编号与一车一码绑定,扫码即显示运营主体与备案信息 | 东莞清溪要求的第一类权属依据 |
| 资质 | 这辆车能不能上路 | 牌证信息可查可验,与车载终端数据一致,非标车与改装车不进投放池 | 牌证与合法上路行驶许可 |
| 准入 | 这家企业能不能在这里投 | 投放审批与配额文件随点位台账一并留存,现场可出示 | 道路运营许可与投放审批文件 |
| 合规 | 这辆车有没有保险与头盔 | 保险凭证、头盔配备率、头盔状态纳入车辆档案,缺盔车辆不投放 | 太湖县通告清理重点 |
四件套的价值不在"合规"本身,而在把合规从"事后举证"变成"当场核验"。一旦核验可以在现场完成,这辆车就不再需要走"拖移—认领—处置"这条链路。
与之配套的还有六项能力,决定了这套身份能不能在整个假期持续有效。
| 能力项 | 假期要解决的问题 | 系统侧动作 | 现场侧动作 |
|---|---|---|---|
| 一车一档 | 车被清走时拿不出材料 | 车辆编号、牌证、权属、投放审批集中归档,支持一键导出 | 随车或随点位存放纸质与电子两套 |
| 点位台账 | 超量投放与不在点位被认定为违规 | 按点位核定量与实时在架量比对,超量预警 | 节前与景区、城管确认一次核定数量 |
| 存量清场 | 临时禁停区生效后存量车悬空 | 围栏生效前推送存量车清单,禁开锁并派单清运 | 按清单逐台核销,留清运记录 |
| 身份外显 | 现场无法一眼识别是否合规 | 车身公示运营主体、服务热线、备案与保险标识 | 破损、遮挡、褪色标识节前全部更换 |
| 联络前置 | 清理发生时找不到企业对接人 | 企业值班表与辖区执法单位双向留存 | 明确一名 24 小时可接通的对接人 |
| 运力承接 | 黑车清退后散客无合规替代 | 按客流热力在清退点位周边加密投放 | 与景区、交通部门同步补位方案 |
距离假期只有四天,能做的已经不是大改,而是把最容易出问题的事项过一遍。
| 时间 | 事项 | 交付物 |
|---|---|---|
| T-4 | 归集辖区已发布的整治通告与管制通告,逐条比对投放点位 | 点位对照表,标注受影响的点位 |
| T-3 | 核对四件套是否齐全可出示,缺项补齐 | 车辆身份档案包(电子+纸质) |
| T-2 | 与景区、属地执法单位确认对接人与值班电话 | 双向联络表 |
| T-2 | 按核定数量复核在架量,清退超量与不合规车辆 | 清退清单与留痕 |
| T-1 | 车身标识巡检,破损遮挡褪色全部更换 | 巡检记录 |
| T-1 | 在黑车清退点位周边按客流加密投放,明确承接方案 | 补位投放计划 |
| 每日 | 核查在架量、缺盔量、故障量与投诉量 | 每日台账 |
第一,假期不是扩张投放的窗口。本文主张的是"身份前置"与"承接替代",不主张借整治之名增加投放。任何超出核定数量的车辆,都会把自己送进清理名单;超量投放本身在多个城市的通告里就是明确的清理重点。
第二,共享电动车不是执法工具,也不承担打击非法营运的职能。它能做的只有三件小事:把自己的身份准备好、把自己的车停在该停的地方、在合法运力被清退的位置上把服务接住。至于黑车怎么打、打多少,那是执法部门的事。
这一轮节前整治给出了一个清晰的信号:景区周边的车辆治理正在从"管行为"走向"管身份"。谁能在现场被一眼识别为合法、有主、可追溯,谁就能在假日期间正常运营;反之,等待它的就是拖移、集中存放,以及按无主车辆处置。
东莞清溪那 2588 台车给出的教训是,身份材料本来就在企业手里,只是没有人想到要在车被清走之前把它准备好。太湖县通告里的"按无主车辆依法处置",说的其实不是车没有主人,而是主人在时限内没有出现。
假期里最贵的东西是运力。而运力最容易被拿走的时刻,往往不是因为做错了什么,只是因为没能在被看到的那一眼,证明自己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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